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:我省招募的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“大学生村官”和参加“三支一扶”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“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”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。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: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》;②“三支一扶”计划提供我省“三支一扶”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服务证书(此证书由全国“三支一扶”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);③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;④“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”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。限报考服务所在市、本人户籍(生源)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的专门职位,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报考其他职位。
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:①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、服役期满2年(含)以上且退出现役的,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(非在职)毕业后参军入伍,或被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(非在职)录取,或普通高等院校(非在职)就读期间参军入伍,并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;②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,在军队服役5年(含)以上,退出现役后被普通高等院校(非在职)大专以上录取,并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。上述人员服役期间表现良好,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(学位)证书。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:退出现役证件、学历(学位)证书或就业推荐表、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。限报考入伍所在市、本人户籍(生源)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的专门职位;也可报考其他职位。
相应户籍需入户满3年以上。
(责任编辑:李明)